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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车买卖有骗局

实习记者林靖、通讯员刘润华
1998-09-18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实习记者林靖、通讯员刘润华报道:近日,一位自称是北京公关服务公司职员的人,仅以私刻的两枚该公司印章,一份虚假定购夏利出租车合同文本,3张招商银行空额一卡通,就骗得一名下岗工人、一个农民和一位无业人员的26万余元现金,并已全部挥霍掉。

诈骗人乐明,自1995年底被北京公关服务公司辞退后无业至今。去年5月,他在一个朋友那听说有人想购买出租车,便萌发了利用他人急于购车的心理诈骗他人钱财的意图。5月至11月间,乐明在家中先后对张某、郎某、马某谎称其在北京公关服务公司任职,并称其购买到可运营的夏利三厢出租汽车,骗取了3名被害人的信任。为进行诈骗活动,他又私自伪造了北京公关出租汽车公司印章及财务专用章,并购买了发票,打印了假的定购夏利出租车合同文本,在其家中与3被害人签订了虚假购车合同,骗得3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65000元,并将这笔钱全部挥霍掉。3个被害人向其追要购车款,乐明再次采取欺骗手段,以提车为名多次带3人到天津、沈阳,加重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为隐瞒真相,他在沈阳用30元人民币办理了3张招商银行的空额一卡通,私自填写成人民币33万元,想以此瞒天过海。今年2月10日,当他带3被害人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取款时,被当场抓获。

日前,乐明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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